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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 Club回顾 | 企业如何灵活用工
2021-06-02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存在季节性、临时性、批量化的用工需求。于是,灵活用工的模式应运而生。这一模式不但接收了大量其他企业的“待岗”员工,缓解了行业危机,也解决了一些企业的劳动缺口问题。李克强总理在5月24-25日考察浙江宁波时,对浙江省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基本权益的探索表示肯定。“灵活用工”也存在着一些用工方面的法律风险,如社保缴纳、工伤认定等。

为帮助企业了解灵活用工知识,降低用工风险,由启迪之星(宁波)、清华宁波科创园主办,浙江外企德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外企德科浙江党总支和上海澜亭(杭州)律师事务所协办的《企业如何灵活用工》创业专题培训沙龙活动,于5月27日在清华宁波科创园举办。

本次活动特邀上海澜亭(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杭州市律协文化与体育产业委员会委员黄金苹律师担任讲师,为大家讲授什么是灵活用工、企业灵活用工需注意的事项、如何防范灵活用工风险等知识。




- 适应灵活用工,防范法律风险- 

活动伊始,黄金苹老师邀请在场30余家企业代表介绍自己的公司名称和所处行业。各企业代表积极回应,并热情欢迎其他企业前来对接业务。

企业介绍完毕后,黄金苹老师以“什么是灵活用工”切入活动主题。灵活用工是指企业依法灵活多样地采用各种用工模式,以降低用工成本、抵御各类风险的一类用工方式,其表现形式有全日制劳动用工、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劳务分包、外包等多种形式。

首先,黄金苹老师通过生动的案例,讲解如何鉴别劳动关系与非劳动关系,并围绕电子签名的用工合同应注意的问题、存在的新问题等内容展开话题,同在场嘉宾交流了电子劳动合同的重要性。

随后,他着重强调在招用兼职人员时,为降低法律风险,企业要做到以下四点:一、企业可以在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中事先作出规定;二、正确适用法律规定,有效解决员工在外兼职的行为;三、在劳动合同中设置避免利益冲突条款的约定;四、要求员工报告其就业状况。

黄金苹老师还针对派遣员工的聘用及工伤认定、劳务外包与分包的区别及不同的法律责任、退休人员返聘应注意的事项等大多数企业关心的问题,对法律法规条款及实例进行解读,给大家带来详细的解答。


- 共享员工流行,但不得规避用工责任-

黄金苹老师以案件为例,提醒各企业代表要注意当下流行的共享员工模式。共享员工是否可取?一些缺工企业与尚未复工的企业之间实行“共享用工”,进行用工余缺调剂,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力资源配置效率。但原用人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借出员工。尤其是,原用人单位和借调单位均不得以“共享用工”之名,进行违法劳务派遣,或诱导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以规避用工责任。

 最后的答疑环节,在座企业代表积极提问、踊跃发言。黄金苹老师对提出的企业退休职工受伤后误工费承担的法律责任等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受到了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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